(1)申请:当事人就近选择所在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中心申请纠纷调解或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中心主动调解;
(2)受理:进行纠纷受理登记;
(3)调查:听取当事人陈述,调取必要的旁证材料,确定调解形势和方法;
(4)签订协议:按照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制作协调协议书、签名、盖章;
(5)回访:及时进行回访、了解后续情况,督促双方履行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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