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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8-/2022-011100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司法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陈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深化平台建设,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阵地

我县自2017年6月实施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以来,紧紧围绕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本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推进到各乡(镇)村(居)委会,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全覆盖。至2020年底,我县已经建成了1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形成了县、乡(镇)村全覆盖的城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了以县级为龙头实体平台、乡(镇)为骨干基础窗口、村(社区)为引导转接服务窗口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确保了县、乡(镇)村三级资源信息均等共享。2019年,我局围绕名称、标牌、标识、项目、服务、办事“六统一”,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工作站、村社区联系点的规章制度、工作指示牌、工作程序、工作台账等建设,同时购置了7台法律服务机器人配置到乡(镇)司法所和相关便民服务单位。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对乡(镇)实体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使3个乡镇的监狱服刑人员远程探视得以开通,12个乡(镇)司法所的视频网络建设得以完成,同时增加购置了8台法律服务机器人配置到乡镇司法所,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了质的提升,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法律服务通道。2021年,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办发〔2020〕31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大姚县人民政府批转我局的意见,待楚雄州人民政府相关意见下发后,参照相关意见结合我县实际草拟完善具体措施,按照要求重点抓好我县公共法律服体系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一)改造网络平台。

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纳入12348云南法网,云南智慧法援平台,实现现场服务、留言办理、网上办理的三位一体服务。组织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县公证处和1家司法鉴定所、5家律师事务所、1家法律服务所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场服务,15名律师加入网上公益律师服务。

(二)升级热线平台。

全县实现了将“12348云南法网”,云南智慧法援平台从单一的法律咨询热线升级为集咨询、申办、指引、投诉、受理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无死角。

二、加强平台监管,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人员保障

(一)加强实体平台监管。

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开展,司法局年初制定了《大姚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方案》(大司发〔2020〕1号文件),把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进行融合,由一名副局长负责管理,确定1名法律援助律师和1名公证员到中心实体平台坐班值守,实行“谁值班、谁受理、谁办理”工作责任制,做到现场及时解答来访人员的法律咨询、引导分流法律服务事项、受理法律援助业务等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建立对服务对象的每一项来信、来电、来访事项有登记和回复记录台账,对网上申办事项予以限时回复和审批、办理。进一步强化了实体平台的规范化建设,真正解决了县中心实体平台无人值守、无专业人员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受理和分流法律服务事项,导致群众不满意的现象。

(二)强化人员保障。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22名合同制司法协警,其中县局6名、12个乡镇司法所16名,切实解决了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值班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增强了案件录入,案件扫描上报的时效性。

三、整合服务职能,让人民群众平等享受公共法律服务

通过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面整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咨询、律师咨询、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咨询、人民调解服务咨询、司法鉴定服务咨询等资源,着力打造了“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家人、办事一条龙”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目前我县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本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州部门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乡(镇)村(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做到乡(镇)村(社区)全覆盖。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大姚县司法局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李正祥 联系电话:0878—614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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