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2.其他条件:具备基本条件第(1)(2)(3)项规定条件,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经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公证员执业:(1)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10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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