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70号)要求,现将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6万元下达给你们,主要用于美丽宜居示范乡镇、美丽宜居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具体资金分配见附表)。
请认真落实项目绩效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2:大姚县2022年度美丽宜居乡镇、美丽宜居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名单
上一条:大姚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 |
下一条: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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