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筹措资金补发失地农民生活补助的建议》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失地农民、移民搬迁安置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政办〔2019〕8号)文件精神,我县已将该项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并积极筹措资金予以解决,希望你理解支持并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工作。
上一条:大姚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财政局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