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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索 引 号:dyx009-/2023-0901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财政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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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税〔2018〕33号)有关规定,经单位自行申报,大姚县财政局 大姚县税务局联合审核,你单位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确认,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7年五个年度。


上一条:关于减按15%征收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