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姚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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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税〔2018〕33号)有关规定,经单位自行申报,大姚县财政局 大姚县税务局联合审核,你单位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确认,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7年五个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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