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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方面政策

索 引 号:dyx010-/2024-0412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人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就业促进方面政策 生效日期:

1.在促进就业方面用人单位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答: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自主招用人员?

答: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自主招用人员:(一)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二)参加职业招聘洽谈会;(三)委托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信息;(四)利用本企业场所、企业网站等自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五)其他合法途径。

3.国家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是多少?

答: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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