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政策宣传。二是强化责任。将低保花名册和特困人员花名册下发到各乡镇,通过村(社区)核查、信息比对,上报符合代缴条件的《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确认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三是强化落实。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请代缴资金请示,积极协调县财政局,确保代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截至目前,已完成代缴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47人,低保对象9639人,特困人员68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00.54万元,实现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县人社局: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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