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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四举措力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02873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人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四举措力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生效日期:

大姚县严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确保基金保值增值,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 一是建立内控制度。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规章,严格执行基金运行的全程监督,严防虚报等违规行为。二是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整改落实,有效堵塞漏洞,防范基金运行风险。三是做好日常监控,每月定期上报死亡报表,与社保数据比对数据外。四是规范养老金发放。严格公示制度及每年2次的生存认证工作,有效防止基金跑、冒、漏、滴。截至6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定期滚存结余11260 万元,其中,一年期7300万元,五年期3960万元。(大姚县府)


上一条:大姚县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下一条: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大姚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