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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提前领取?

索 引 号:dyx010-/2023-090100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人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提前领取? 生效日期: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领取个人账户资金的有以下情形的方可申请领取个人账户余额:1.出国(境)定居人员。2.参保过程中死亡。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最低缴费年限且不愿意延伸缴费的。4.办理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有余额的。


上一条: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后死亡的,如何计算待遇?
下一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