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流动到本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原有的缴费年限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社保经办机构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按规定转移基金。目前我省自2019年6月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
转移接续流程:出具参保缴费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入地经办机构)→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转出地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结情况告知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转入地经办机构)
上一条: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新就业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参保离职后如何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下一条:以前在外地打工,现在年龄大了,想回来办理退休养老,以前在外省交的养老保险能不能转回来,要如何办理?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