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在网站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 潭国安
拟登记不动产 状 况 |
权利人 |
潭国安 |
权利类型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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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大姚县咪依噜大街 (核桃文化产业园l阳光水岸小区67幢2单元7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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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
房屋:83.48㎡/分摊土地: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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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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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情况 |
潭国安单独所有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白塔路新园东 巷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6213181
附件:房屋平面图一份
公示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 8月12日
上一条: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李菊琼) |
下一条:不动产登记公告(周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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