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于30个自然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 白小文
拟登记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赵正兰 赵媛 金玉民 |
权利类型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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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
大姚县城西南片区咪依噜大街东侧(金碧郦园12幢2单元5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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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
房屋:116.34㎡/土地:2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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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住宅/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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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情况 |
按份共有(赵正兰占34%,赵媛占33%,金玉民占33%)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白塔路新园东巷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公示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 7月 2日
上一条: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赵永明) |
下一条:不动产登记公告(李江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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