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2)5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 4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金碧镇县城白塔路新园东巷
联系方式:0878-6213191 621318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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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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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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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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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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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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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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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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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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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绍芬
向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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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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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金碧镇李湾村委会后屯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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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26101208JC00024F00070001
532326101208JC00024F00080001
532326101208JC00024F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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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288.10㎡
房屋:4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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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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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30日
上一条: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
下一条: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大不动产公字第(2022)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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