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大不动产公字第(2023)15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2024年 1 月 1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1363878090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文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大姚县三台乡三台村委会外水炉小组 |
532326208201JC00010F00010001 |
土地:150㎡ 房屋:210.84㎡ |
农村宅基地 住宅 |
其他权利人:王正权、李波、余琼、李佳玲、李佳桐 |
公告单位:大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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