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顺金、杨顺珍、赵兰秀、张玉蓉、杞文明、杨永红、冯江平、刘小燕、李建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三台乡过拉地村委会、必期拉村委会在开展项目规划时,发现很多可以用来建设项目的空地都被列在了生态红线之内,甚至部分农户房子都被划在了红线之内,建议对国土空间规划认真核实调整”的建议,我单位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重点对大姚县生态保护红线(公开版)和(调整版)数据进行了比对分析。
经核实,在大姚县生态保护红线(公开版)中,三台乡过拉地村委会、必期拉村委会范围内确有大量土地被划为生态保护红线。大姚县生态保护红线(公开版)由生态环境部牵头划定于2018年公布实施,通过一年的执行,暴露出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实施执行困难等问题。2019年8月,按照国家和省州的工作安排部署,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林草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配合,严格遵循《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评估调整政策及技术要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评估调整工作开展以来,先后组织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召开了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部署、审核、推进、征求意见及审查会议8次,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初步成果并通过县级专家组初步审查,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逐级审查和反复多轮修改,2021年6月,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正式报国务院审批。
通过与大姚县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版)对比分析,三台乡过拉地村委会、必期拉村委会范围内农户住房已作调出处理,且已在村庄周边预留用地,调整版的生态红线与公开版已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建设有了一定的拓展空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及支持,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科学合理划好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协调好国土空间规划与乡村项目建设的关系,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同时请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关心、关注自然资源工作,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5日
上一条: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一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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