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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1-/2025-07240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

黎永庭代表:

您在2025年2月18日上午新街代讨论会上,提出了“关于解决碧么村委会碧拉乍小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土地无法耕种”的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单位办理,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1年,全县实施土地整治项目7个,县人民政府委托大姚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进行投资建设管理。项目开工后,县人民政府及项目区乡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区乡镇派出相关人员驻守项目区指挥项目建设,县指挥部也抽调相关领导及技术人员参与乡镇指导项目建设。由于亩均投资不足及各乡镇管护责任落实有差距,导致项目遗留问题较多。针对代表团提出的碧拉乍小组仍有20余亩耕地无法耕种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是无耕作层问题。根据土地整治项目相关技术标准,土地耕作层不得小于30CM;经核实,该项目预算中没有客土工程量,在施工中未进行客土,实施土地平整后砾石较多,不宜耕种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局将向投资单位大姚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形成书面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二是田埂倒塌问题。2022年6月,全县召开的大姚县2021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审计和存在问题整改交办会议上明确:因种植管护需要由乡镇组织实施和整改的,相关费用从施工单位尾款中扣除,拨付给项目区乡镇;因项目管护需要进行的田埂加固、修复管道、修建水池等新增工程措施产生的费用,纳入工程结算。田埂倒塌等问题在前期已安排过整改修复,之后在种植过程中再次倒塌应由种植管护单位修复后在种植管护费中列支。2023年3月6日,经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同意,对2021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种植管护费进行追加,按照800/亩.年的标准拨付分年度拨付到项目区乡镇。截至目前,差欠新街镇种植管护费15.3608万元。2025年4月29日种植管护协调会上,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表态在5月底以前将种植管护费拨付到各乡镇。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意见,如还需询问,请联系朱建疑同志,联系电话:15125751347。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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