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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损害等如何换发、补发?

索 引 号:dyx011-/2023-1128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原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损害等如何换发、补发? 生效日期: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破损、填制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不动产权利人提出补发申请的,应当在公开媒体上刊发遗失、灭失声明,不动产登记机构方可补发。


上一条:什么是耕地“进出平衡”?
下一条:不动产登记,哪些需要双方申请,哪些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