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大姚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 收取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大姚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管理,大姚县恒源供水服务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依法取得大姚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权,依据《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的批复》(大发改价费发〔2020〕139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着合理、便捷、有效的原则,现将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取范围
大姚县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并享受环卫部门提供服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
二、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的批复》(大发改价费发〔2020〕13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优惠政策等进行收取。
三、收取方式
由大姚县恒源供水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收取。
四、收取时间
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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