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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19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22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19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公告 生效日期:

按照保障性住房申请、公示、审核、轮候、入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现将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入住对象

经县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8月25日至9月8日审核、公示,符合保障性住房入住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抽号分配房源

本次分配的保障性住房涉及县城内5个小区,具体为:龙祥路小区、金福苑小区、金碧家园小区、金麓苑小区、金康园小区已腾退空置房源。

三、租金收取标准

保障性住房租金按《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大姚县保障性住房租金的批复》( 大发改价费发(2018) 133号)文件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金按每月4元/平方米(不含物管费及其他费用)的标准收取,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租金按每月1.00元/平方米(不含物管费及其他费用)的标准收取。

四、分配方式及有关要求分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采用抽签方式进行,有关要求如下:
(一)符合此批次的保障家庭须按要求参加抽签,抽签结果当场由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认可。
(二)抽签先抽顺序号,根据顺序号抽取房号。
(三)抽签在大姚县障性住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参与下,由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并在现场抽取一定比例的保障对象作为代表参与抽签整个过程的监督。
(四)保障家庭须于抽签当日带上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行现场验证并按时入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请的保障性住房。若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抽签的,可由申请人书面委托直系亲属带齐相关证件参加。
(五)抽签时间:公共租赁住房抽签时间定于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至中午12:00。在以上时间内不按时参与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申请的保障性住房。
(六)抽签地点:金康园公租房小区62幢商铺(县民族中学旁边),联系电话:0878-6221257。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0年9月9日


上一条: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对2020年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审核符合条件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关于对2019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符合条件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