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洪洁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区停车泊位管理,制止违规占用车位的行为的建议》(第164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我局加大巡查力度,对乱占停车位行为进行及时清理。
二是我局与融媒体中心进行联合行动,对占用停车位不文明的现象进行曝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三是执法创新,化解违停难题。对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处罚,探索执法的科学性,合理性,以期更好的化解违停难题。四是规划改造,挖掘潜力。2020年以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做好小区停车配套设施工作,新增了停车位488个。启动了大姚县城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4个机械停车场11个地面停车场,用地约118.06亩,拟建总建筑面积6130平方米,设置停车泊位2867个。五是统筹安排,划设泊位。按照“应划尽划,机非统划”的原则,划定机动车标线1155个,清除不适合规划停车位227个,安装隔离围栏107平方米,安装非机动车停车标识97个,禁停标识166个,出入口双面标识4个。六是加大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停车。通过政务网发《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整治的通告》至各乡镇,并要求各乡镇宣传到各村组,张贴《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整治的通告》200份到县城区显眼的位置,每天城管队员巡逻播放《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道路交通整治的通告》,让文明停车观念深入人心。
2021年以来,我局对县城区霸占停车位暂扣物品60件次,对县城区霸占停车位的40户经营户占用停车位现象进行了现场教育,拖移乱停乱放电动车、摩托车30辆次,依法处罚占用停车位行为12起。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结合《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大姚县城市管理办法》抓常态化整改落实,为群众出行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4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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