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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2-071501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

 

李建梅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黄海屯村委会老坝河道冷水箐各村组放置垃圾桶的建议》(第114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州关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相关要求,我县目前正在草拟2021-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工作计划。

县委、县政府把“两污”项目建设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主要内容,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城乡环卫设施不断完善。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两污”项目建设,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完善,目前全县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生活垃圾热解站6座;生活污水处理站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镇区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6座。二是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建设。2017年完成12个乡镇垃圾清运车、垃圾桶、垃圾房、垃圾池等农村环卫设施建设,推进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模式,在县城城郊结合部、南永公路沿线、各乡镇交通主干线村组,进行垃圾清运,逐步实现了“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三是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垃圾收费制度是村镇垃圾治理的关键,是实现长效治理的重要保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村镇垃圾收费制度的落实,2017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村庄垃圾收费标准,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结合当地设施设备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和收费对象承受能力等实际,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合理的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收费机制,采取“村民和村集体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筹集资金。各乡镇根据实施意见组织村组干部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动员群众筹集资金,向每位农村常住居民收取不低于1元的卫生保洁清运费,用于垃圾清运相关费用。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对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督导,将各级各项文件要求落到实处,积极争取资金,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22

 

(联系人:张何伟;联系电话:0878-6227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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