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2-071501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

 

杨宗才、普海琴、李海燕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建设垃圾处理场的建议》(第130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2016年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2018年至今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五年来,我县11个乡镇建设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场站、设施设备,11个乡镇建设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其中,赵家店镇在2014年因移民搬迁在赵家店镇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座,该生活垃圾填埋场规模3t/d,设计运行年限15年。因未安装渗滤液处理设施,不符合环境保护验收要求,该填埋场于2018年被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原大姚县环境保护局)要求停止运行。停止运行后,赵家店镇生活垃圾由赵家店人民政府收集并转运至大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行经费由赵家店镇人民政府负责筹集,主要为镇财政支出,部分为赵家店镇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我县目前按照“村民和村集体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筹集资金依据为《关于加快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实施意见》(大人居办发〔2017〕10号)《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大政办发〔2020〕35号)等文件,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结合当地设施设备投入、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和收费对象承受能力等实际,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合理的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收费机制。

目前,我局正在牵头草拟《大姚县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内将规定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运维管理以及相应监督措施同时我局将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赵家店镇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赵家店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设施建设。

感谢你们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22

 

(联系人:张何伟;联系电话:0878-6227966)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