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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2-0719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

 

普开菊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节庆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进行治理的建议》(第116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明确区域,加强燃放管理。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县人民政府在节庆期间下发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明确,以此控制烟花爆竹燃放,并明确由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应急、环境保护等部门共同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低碳燃放。利用发放宣传单、电视、网络等平台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以及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进行宣传,引导居民在禁放区外燃放烟花爆竹,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或是燃放电子鞭炮。

三是加强巡查,杜绝安全隐患。在节日期间,加大城管巡查力度,对禁放区域、安全隐患较大区域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杜绝火灾等安全隐患。

四是加强保洁,减少环境污染。加强巡回保洁与垃圾清运,确保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及时清运,并进行洒水降尘,为市民创造干净整洁的节日环境。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30

 

(联系人:钱立;联系电话:0878-622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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