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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3-071101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

李开春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保障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的建议》(第105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一)国家及省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2022年3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文件正式印发。国家、省都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对住房保障体系进行了顶层设计,即“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人口净流入大城市和省政府确定的城市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十四五”期间,将作为建立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工作加快发展。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方式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建;适当利用国有建设用地新建;主要利用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或者改造,包括闲置住宅和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或者改造。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公租房保障范围之外的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企业员工、单位职工 、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引进人才。

(四)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重点支持对象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

二、我县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我县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主动谋划,做到早谋划、早起步、早落地。成立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工作合力,为全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深入摸底调查,科学制定目标。为摸清需求情况和存量资源情况,我县按照部门联动、政企协同、合力推进原则,结合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情况和“十四五”保障需求,持续开展企事业单位闲置房屋、非居住存量闲置房屋的摸底调查工作。积极组织工作组到学校、医院和工业园区等新市民、青年人较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上门调研座谈,向社会征集符合建设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中来。科学编制大姚县“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和2022年建设(房源筹集)计划,以需定供、量体裁衣,合理描绘大姚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十四五”发展蓝图。

(三)超前谋划部署,强推项目建设。2022年省州下达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359套,截至年底,全县共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4个,总计364套(提前开工5套),基本建成292套,提前超额完成了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南山坝工业园区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建249套已基本完工;大姚一中31套、金蛉小学1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已完工初验;实验中学7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正在实施中,预计2月底可全部完工。

(四)坚持因地制宜,完善建立项目库。坚持因地制宜,完善建立大姚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库。我县正在筹备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库,向各乡镇、各部门及相关企业充分调研、摸底、论证,根据省州要求完善建立县级项目库,并按具备开工条件等成熟程度及时向省州推送上报,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及资金支持。

您所提建议,我局会高度重视,将乡镇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县级项目库,并时刻关注国家及省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一旦有新的政策出台,我局积极与省州和发改部门对接汇报,将乡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上报立项,争取国家及省州的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26

 

(联系人:华伟;联系电话:0878-622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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