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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3-071101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

李彩兰等3名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国传统村落塔苞谷么进行规划保护的建议》(第109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9年6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公布了第五批2666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单,其中大姚县桂花镇大村村委会塔苞谷么村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9年完成塔苞谷么村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后,我局积极推动塔苞谷么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一)加强规划编制。2019年8月我局委托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完成了《大姚县桂花镇大村村委会塔苞谷么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2019—2030年)》,项目初步概算投资536万元。

(二)加强消防排查整治。2021年9月我局委托云南迪集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塔苞谷么村消防安全评估工作,针对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桂花镇人民政府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改,筹集资金在党员活动室建立微型消防站一个,添置消防器材一组,组建消防义务救援队1支,大大提高了村落的防灾减灾能力。

(三)加强传统村落建筑风貌整治。由于村落空心化严重,部分房屋因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出现承重梁断裂,墙体开裂、歪斜、坍塌的情形。针对上述情况,桂花镇人民政府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动员农户对部分危房、残垣断壁进行了拆除,投入资金6.5万元,对安全隐患较大的邹大权户现有住房按照原房屋风貌进行了修缮加固,对部分通梁合柱房屋和出现坍塌房屋进行了拆除处理。

塔苞谷么村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后,我局高度重视塔苞谷么村的保护发展工作,积极研究保护发展措施,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2022年4月我局向大姚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解决大姚县桂花镇大村村委会塔苞谷么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项目建设资金的请示》(大住建请〔2022〕10号),请求县人民政府给予解决塔苞谷么村保护发展项目资金问题。由于目前省、州、县均无专项资金支持,塔苞谷么村保护发展规划的项目暂时还未实施。

下步我局将结合你们的建议,立足于传统村落实际要求,轻重缓急,进一步优化和深化传统村落发展规划,因地制宜,优化消防设施布局规划,在已经完成的传统村落消防安全评估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特别是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控,积极向县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将传统村落保护好,发展好。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张何伟;联系电话:0878-6227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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