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梅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人性化停车管理的建议》(第143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今后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将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模式,更新管理办法,持续抓好县城区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立足部门行业监管职责,理清工作思路,大力推行城市管理一线工作法,结合《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市容市貌整治的通告》,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乱停乱放的行为进行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公共素质,从源头减少违法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现象;二是以“常态化巡查治理”等为抓手,继续加大违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整治力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严格执法,不断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三是对县城区周边的商铺进行“门前五包”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城管+交警”“城管+网格化单位”的长效机制,每天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文明劝导,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逐步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加大对恶意占用公共停车资源行为的处罚力度;五是与融媒体中心进行联合行动,对占用停车位不文明的现象进行曝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0878-62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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