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沙宁代表:
您好!您在大姚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的建议》(第57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安排,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24年上半年完成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优化执法体系,整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3支执法队伍的执法力量,组建执法一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二大队(派驻县自然资源局)、三大队(派驻林业和草原局)、执法指挥调度中心,配齐18名(每个大队6名参公管理公务员)专业执法人员、45名城市管理协管员。
但随着机构改革后,各乡镇执法职能实现“多合一”,导致部分乡镇执法保障不足,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匹配,难以适应全领域执法监管的要求,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监管执法效能。
在下一步乡镇综合执法统筹协调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工作岗位培训,能力提升,指挥调度,为全面落实新型监管机制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一、强化统筹联动,压实行业指导责任。针对您提出的明确上级指导责任主体的建议,建立健全县级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执法指导工作机制。明确由县司法局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监督考核、业务培训等工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对口业务指导职责,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下沉指导、案卷评查、问题整改等工作,切实破解乡镇执法“无人管、不会管”难题,推动执法指导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细化执法标准,健全执法指引体系。围绕您提出的制定并动态更新执法指引的建议,聚焦基层执法痛点难点,着力构建标准化、可操作的执法指引体系。一方面,由县司法局牵头,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上级执法规范更新及本地执法实际,分领域编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务指引》《常见违法行为取证要点与裁量基准》等实操手册,明确执法流程、取证规范、裁量标准、文书制作等关键内容,为基层执法人员提供清晰的“行动指南”。另一方面,依托全县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立执法指引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更新政策法规、典型案例、执法要点,打造基层执法“随身工具箱”,切实解决执法依据把握不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三、创新培训模式,提升执法实战能力。针对基层执法人员实战能力不足的问题,持续优化培训体系,全面提升执法培训质效。一是优化培训内容,大幅增加案例教学、模拟执法、现场观摩、跟班学习等实战化培训比重,聚焦群众关注度高、基层执法高频领域开展专项培训,杜绝“纸上谈兵”。二是搭建实训平台,常态化组织乡镇执法人员到县级执法部门开展短期跟岗实训,近距离学习规范执法流程、取证技巧、沟通处置方法。三是建立交流机制,搭建跨乡镇执法案例研讨、经验交流平台,定期组织执法骨干分享执法经验、剖析典型案例,促进各乡镇执法队伍互学互鉴、共同提升,有效破解执法能力不足、执法偏科等问题。
四、推动资源下沉,夯实基层执法保障。为切实破解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支撑不足等难题,持续推动执法力量、专业资源向基层下沉。一方面,推行县级执法骨干下沉帮扶机制,通过轮岗锻炼、挂职指导、定点联系等方式,选派业务骨干下沉乡镇,常态化指导执法办案、规范执法流程、解决执法难题。另一方面,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针对基层执法中专业检测、技术鉴定等短板弱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专业辅助服务延伸至乡镇层级,补齐基层执法专业短板。同时,持续完善乡镇执法装备、办公设备配置,全面夯实基层执法硬件保障,为乡镇规范执法、精准执法提供坚实支撑。
感谢您对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关注基层执法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我县基层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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