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娟委员:
您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77号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以来根据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我县在全县开展了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结合我县开展的“五创”工作在县城分次建设了近20座公厕,并逐步开放使用,至今年3月在建20座公厕已全部开放使用。李委员提出公厕卫生较差及部门公厕建成未投入使用情况目前已解决。2018年4月6日我县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纳入了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全部公厕落实专人管理,包括卫生质量、公厕内水电等设施及维修管护都有了明确职能职责,公厕质量有了极大改善,人民群众如厕难问题得到解决,今后我局将根据城市发展增加建设、合理公厕布局,加强日常检查考核,逐步提升公厕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2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75号提案的答复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