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20〕33号
彭康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管网改造管理的提案》(第2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南永线施工项目为我县智慧灯杆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智慧灯杆基座浇筑和管线埋设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管线埋设开挖路面给市民带来不便,现该路段的工程已经结束,道路和两旁的绿化带已督促施工方进行了恢复。您提出的施工管理分段开挖,在人流密集的路段铺设简易钢板木板等防护办法切实可行,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把关施工组织方案,采用恰当的施工方式,尽量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不扰民,不能严重影响过往行人和车辆通行,工程结束督促施工单位尽快恢复。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0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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