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20〕32号
普兴洪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县城建成区绿化带(绿植)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提案》(第40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努力下,于2017年11月获得“国家园林县城”称号,2020年2月被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美丽县城”。截至2019年年底,县城建成区面积8.03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6.13万人,县城拥有绿地面积279.63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73.1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1.93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34.82%,绿化覆盖率达39.39%。
截至6月底,县城区绿化养护面积206957平方米,由云南云路景观景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养护,我局园林管理所按照《县城区绿化养护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做好绿化养护“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工作,履行好监管职责,根据日常巡查情况,监督绿化养护公司做好绿化带浇水、除草、病虫害防治、修剪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在日常监管中,一旦发现病虫害及时通知绿化养护企业进行防治。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加强与林草局生防部门的协作,加强城区新建绿化项目苗木的检疫工作。如城区环城路建设于2002年引进种植的168棵刺桐树,由于没有进行植物检疫,导致随刺桐树带来的害虫吹棉蚧蔓延,不止危害观赏植物还危害果树,而且该害虫为内吸式害虫,防治相当困难。加强新建绿化项目苗木引种的监管,根据我县的气候和土壤条件引进与之相适应的苗木。近几年引进种植的加拿利海藻,城区内公共绿地、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小区普遍种植,该树种携带的害虫虎天牛隐藏于植物体内,检疫很难发现,该害虫对加拿利海藻的危害是致命的,很难防治。根据县城区病虫害发生的规律,做好春防和秋防工作。春防主要防治危害天竺桂、柳树、玉兰等树种的蚜虫;秋防主要防治危害小叶榕、梧桐、滇朴等树种的蛾类蝶类害虫;冬天对城区行道树树干进行刷白处理,有效杀灭树干上越冬的虫卵。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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