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康委员:
您在大姚县政协九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县城主城区夜间摆摊设点管理”的提案(第187号)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确如您所说,夜间烧烤摊与占道经营一直是我县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干扰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秩序,破坏了城市环境卫生,严重影响了建设“美丽大姚、幸福大姚”的文明现象。我局对夜间烧烤的整治一直都很重视。
一、我局每年都组织执法队伍进行集中治理,联合环保、食药、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对县城区露天烧烤进行专项整治,取缔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夜间烧烤摊点。
二、疏堵结合进行管理,逐步在管理辖区划定适宜的区域,专门设置数个烧烤区,其他地方不再容许设点。通过多种形式对“露天烧烤”经营户开展守法、诚信经营宣传教育,争取其理解、支持与配合,引导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文明经营,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秩序。我部门对夜间烧烤摊整治情况进行周期性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巩固整治成效,防止反弹。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注、信任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衷心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5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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