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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11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李贵委员:

您在大姚县政协九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整顿规范大姚县城占道经营行为建设文明县城”的提案(第171号)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自2017年以来,我县城市管理机构得到了充实和加强,通过摸底排查、严管重罚,加强了对城区街道占道经营的清理整顿。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县城区新增了莲花路路段周日的临时市场,加强了对环城东路原蜻蛉市场、万家超市一带、家易购超市小巷路口周末赶集日临时设点摆摊经营的整顿,到目前该路段摆摊的小贩占道经营的行为已得到根本的改变,环城路一直人流量和车流量比较大,也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出店经营的现象还不断出现。我部门将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采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商户长时间摆放物品的违规占道经营的行为,确保环城交通畅通。

二、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将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先上门入店,对临街流动摊贩进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力求增进各商户和周边居民的广泛理解和支持,激发其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让违规商贩主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加强整治行动,采取高峰勤务、延时管控、错时执法的方式,加强早、晚高峰时段的巡查密度,加大对环城东路原蜻蛉市场、万家超市一带、家易购超市小巷路口等占道经营行为易发地、多发地及经常出现反复的重点部位或路段的查处力度,对堆物堆料、占道经营、依车售货、乱摆乱放、无照经营等进行集中整治,对乱搭乱建、不规范的门头牌匾及灯箱广告等进行统一拆除。下一步我局将落实长效管理,继续加大对城区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细节,防止违规行为反弹,确保整治效果落到实处。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注、信任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衷心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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