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洪瑜委员:
您在大姚县政协九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认真治理县城占道经营”的提案(第168号)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7年以来,我县城市管理机构得到了充实和加强,通过摸底排查、严管重罚,加强了对县城区的一些路段、街道占道经营的清理整顿。新大街、南横街、步行街一直是小商品、水果批发街,人流量和车流量比较大,也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出店经营,占用停车位经营的现象还不断出现。我部门将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采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商户长时间摆放物品的违规占道经营的行为,确保城区交通畅通。
一、加大宣传力度,城管执法人员向城区主要道路沿街商户、摊点发放宣传告知单,告知其占道经营行为的危害性,耐心讲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沿街商户店外经营、乱堆乱放以及占道经营摊点逐一进行劝导、清理。
二、我局将继续与交警部门加强协作,强化对城区内各重点街路的巡控力度,对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的商贩和违章停车的车主进行了教育劝导,指出其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劝导摊贩离开现场或者将摊位挪移至安全地带,对不听劝告的摊位进行强行搬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联合交警部门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放置障碍物、 “僵尸车”等占用公共车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导、清理,下达整改通知。
三、我局城管执法大队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商家违规占道经营和车辆随意停放现象的整治力度,对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并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加大整治力度,从严整治商家违规占道行为,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长效化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以上答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您的理解。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注、信任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衷心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5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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