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委员:
您建议安装东岳巷路灯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东岳巷道路属2016启动的道路改造工程,该段道路路灯已经安装完成,但因路灯用电搭建口没有得到落实,致使该段道路路灯无法使用,原设计路灯线路由百草岭大街曙东路交叉口箱变供电,路径曙东路再到蜻蛉路,曙东路段道路也因征地问题无法修建,致使线路无法接通。针对曙东路道路土地征用问题,我局将提请县人民政府由县委、县政府成立的征地工作组统一协调征用道路建设用地,待建设用地解决后,我局立即完善工程建设相关建设内容,接通线路,安装路灯有效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给予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2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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