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云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垃圾处理的重要模式,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形式。为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17年我县选择赵家店镇团塘村委会作为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并对群众进行垃圾分类采用积分制,群众可用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的方式,提高群众垃圾分类的意识,培养群众垃圾分类的习惯,提高分类准确率,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为巩固垃圾兑换积分,积分兑换成群众生活日用品工作成效,赵家店镇团塘村委会充分发挥村级电商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回收积分兑换试点工作,通过回收分类垃圾兑换积分,用积分兑换生活日用品。通过开展试点,为我县下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总结了经验,同时,在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也存在技术、经费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方案,以列为国家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为契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处理模式。
感谢您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以后继续为美丽宜居大姚建设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13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207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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