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住建复字〔2020〕24号
刘丽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的提案》(第33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一计划六方案”、《楚雄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大姚县委、县政府拟定并下发《大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大办发〔2019〕2号)。文件对我县2018-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作出详细规划。
您提出的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的提案,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部分。
自201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公厕建设作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主要内容,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一水两污”项目建设。我县于2017年下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资金3150万元、2019年下达资金2800万元用于各乡镇提升人居环境项目建设。石羊镇、湾碧乡、赵家店镇垃圾填埋场建成投入使用,六苴镇、桂花镇、铁锁乡、龙街镇、昙华乡垃圾热解站建成投入使用,三台乡垃圾焚烧站已投入使用。石羊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竣工,湾碧乡、赵家店镇建成污水处理站,三台乡、昙华乡、三岔河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已投入使用。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完善。二是推进农村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建设。我县已完成12个乡镇垃圾清运车、垃圾桶、垃圾房、垃圾池等农村环卫设施建设,推进垃圾收运城乡一体化模式,在县城城郊结合部、南永公路沿线、各乡镇交通主干线村组,进行垃圾清运,逐步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的农村垃圾治理模式。三是加强督导力度,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我县现阶段正在对农村生活垃圾等工作考核办法进行意见征求,将尽快出台相应的考核考评办法。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导,将各级各项文件要求落到实处,积极争取资金,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感谢您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以后继续为大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2日
上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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