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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2-0114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1年08月06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2021年08月06日

李顺芝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广场绿化通道上修建封顶长廊》(第5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2008年全面启动创建园林县城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大财政投入,加快绿地建设,重景观保护,强化依法治绿,县城卫生环境、交通秩序、市容市貌、城市管理及绿化、亮化、美化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县城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城市品位不断提升。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2010年底成功争创“省级园林县城”,2017年底成功争创“国家园林县城”。近年来,我县以巩固“国家园林县城”成果为目标,不断加大“美丽县城”建设投入,截至2020年底,县城建成区拥有绿地面积285.82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76.8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55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3.03%,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35.24%,绿化覆盖率达40.48%。特别是金碧公园的建成投入使用,解决了老城区无公园的问题,大幅提升了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县城居住环境显著提升,市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老干部活动中心广场在建设时与小南河画桥、金碧广场及体育馆为一个整体统一设计、同时施工,景观风貌高度一致,而且规划通过县规委会审核,如果在老干部活动中心广场绿化通道上修建长廊会破坏广场的整体规划和风貌,因在老干部活动中心广场的南边小南河旁已经修建了绿化长廊,所以不建议在老干部活动中心广场绿化通道上修建封顶长廊。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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