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拆除金蛉路与莲花路交叉口施工工棚的提案》(第146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金蛉路与莲花路交叉口施工工棚属于大姚县永盛新城二期B区(商住楼B9—B13栋、综合市场B3—B8栋)建设项目临时设施工程,该项目总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于2016年2月份开工建设。由泛华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合同工期为540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管理不善及资金周转等问题,至今未完工,处于停工状态,双方因对已完成工程量存在工程造价结算纠纷,目前正在申请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司法鉴定。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美丽县城建设成果等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美化和提升我县在建工程的整体形象,我局组织开发商和施工企业进行商谈,于5月底前顺利拆除了金蛉路与莲花路交叉口施工工棚,并对破损路面、围挡进行了修复。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对各类施工工地的巡查督查力度,加强工地监管,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等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标准规范,做到文明施工,不断强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形成共建共管的良好格局。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联系人:沙艳梅;联系电话:0878-62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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