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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3-07120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82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彭康委员:

您好!您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电瓶车、摩托车停放点增设标识及上下斜坡的提案》(第82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创文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交通方面先后实施了智慧交通、智慧停车、路面标线、机非隔离等项目,使县城交通环境及交通质量得到大幅提升。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具备停车条件的人行道、停车场等位置设施了电瓶车、摩托车停车区。2021年下半年起,实施了老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对南街、西街、北街及南横街、南后街、西苑路进行提升改造,通过改造,规范设置了老城区人行道及非机动车出入口,设立了电瓶车、摩托车停车区。2022年对县城主次干道交通出入口进行了缘石坡道整改工程,进一步完善了无障碍设施,同时便于电瓶车、摩托车上下停车区。按照人行道建设规范,仅能在通道、路口设立缘石坡道(上下斜坡),故没有在所有停车点设立缘石坡道(需要驾驶人自路口缘石坡道驶入停车点)。针对电动车、摩托车随意停放问题,我局将由城管部门加强管理,通过宣传、文明执法等形式规范电瓶车、摩托车停放问题,提升城市形象。

下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您所提的建议,对缺少停车点标识的停放点增设标识标牌,对具备设置缘石坡道的停车点增设上下斜坡,以方便市民出行、停车,避免因不规范停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12

 

(联系人:佘凯燕;联系电话:0878-62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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