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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13-/2023-0712010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白杨委员:

您好!您政协大姚县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顿大姚县第一中学校园周边环境的提案》(第84号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到大姚一中校外周边巡查,围墙外居民收集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口共8个,污水均流向大姚一中,大姚一中也采取措施对流向校内污水接入校内排水管网。

一是加大宣传促氛围。积极联合自然资源局、金碧镇人民政府、金龙社区、村民小组、网格化单位开展入户宣传教育私搭乱建的危害,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二是强化巡查造声势。我局执法人员对大姚一中周边进行全天候、无缝隙巡查,进一步提高巡查力度,时刻保持对违建行为的严密监控,做到将新的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产生新的违法建筑。

针对周边居民养鸡的问题,我局安排执法人员对大姚一中周边群众进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大姚县城市管理条例》《大姚县公安局关于严禁制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扰民的通告》《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市容市貌管理的通告》的宣传教育,督促群众依法取缔,自行整改,给师生们一个安宁、干净的生活学习环境。

下步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将按照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持续开展城乡违法建筑清理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创建文明城市为抓手,将大姚一中周边挤占公共空间、影响公共安全、侵占公共绿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私搭乱建行为作为突破口,在上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按照“自拆、助拆、依法依规拆”的原则,积极引导、协助小区住户进行自行清理,恢复原貌;对不予配合的住户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予以强制拆除。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大姚县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20

 

(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0878-62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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