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绍孔委员:
你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载人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注。
你在建议县级公安、交通部门每年可以到乡镇集中整治1~2次,重拳打击非法营运。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合法经营者权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几年以来我局一直把打击非法营运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每年均将其列为年度考核目标,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道路运输行业非法营运的查处力度,除交通运政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纠查处理以外,每年都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县范围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所稽查大队共查扣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19辆。
今年,运政所召开所务会决定,响应吴委员的建议,每月一次深入到大姚的五大山区(昙花、桂花、铁锁、三台、湾碧)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
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既需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坚持不懈的努力,更需要社会理解、支持和配合。
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监督我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共同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此复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30日
上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1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二次会议第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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