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贤昌等代表: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组公路的管护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提出:由于大古衙长岭岗石厂的开发,很多车辆严重超载,导致大古衙至夏家坝村委会、锅厂,大古衙至新街烟叶站岔路口的两条道路造成严重损坏,建议在石厂路段设立限高设备。
你的建议提得很好,涉及了公路的日常养护和路政管理问题。农村公路养护,现行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主体和责任是明确的,即县道县管,乡道乡管。县道由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养护,乡道和村组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委会负责管养,同时乡村道的养护和路政管理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
目前全县的乡道均纳入了养护,有养护资金;但在村组公路养护上,大部分还未被省公路局纳入数据库,还没有养护资金,我局正在努力,逐年将全县2000余公里的村组公路纳入上级数据库中,争取养护资金并下拨到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用于公路日常养护维修等费用。在下步的工作中,交通部门将继续督导各乡镇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主体部门加大对乡村道路的巡查和养护力度,对部分道路路口及主要路段设置限宽墩、限高防护杆等设施。
再次,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注。
上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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