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交通部门尽快衔接处理道路塌方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提出,2017年8月324省道114公里处塌方至今未清除造成多次交通事故。由于公路上方是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5户农户,如果近期不处理到雨季可能会造成道路中断,建议交通部门尽快处理。
你的建议很好,省道S324西冲至石羊段公路,按照公路管理权限,养护责任主体是楚雄州公路局大姚分局(州管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多次与公路分局衔接,由于涉及农户协商处理塌方问题未达成协议,至今未处理,下一步我局将再次与公路分局衔接尽快处理。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注。
特此回复。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8日
上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下一条:关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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