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督促公路养护管理相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道路修护管理》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提出,由坛罐窑至波西乍、大箐、双龙潭、尼古拉四个小组的山区公路因未按照施工要求埋设置涵洞和挡土墙,养护不到位导致公路内侧和外沿垮塌8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议督促管护方修复损毁之处,增加养护资金,以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你的建议很好,我局将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大姚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大政规【2021】3号),落实专人对县道公路进行管理和养护。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乡道,村道的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特此回复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8日
上一条:大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下一条:关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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