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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索 引 号:dyx014-/2023-090400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生效日期:

(一)网约车经营申请表;

(二)本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报告;

(三)投资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大姚县核发的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情况说明;

(五)本地办公场所、培训场所、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

(六)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七)使用电子支付的,提供与银行签订的支付结算协议;

(八)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文本;

(九)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一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下一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