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ZN-53011803700105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含经营范围增加、新增包车客运、新增包车运力;客运班线的经营主体、起讫地和日发班次下限变更)
办事指南(完整版)
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05月25日发布
一、基本信息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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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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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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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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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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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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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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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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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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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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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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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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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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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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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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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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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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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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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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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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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咨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三楼C02窗口;2.电话咨询:0878-6222029;3.网上咨询:http://www.dayao.gov.cn/?id=169631544(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4.信件咨询:大姚县交通运输局综合建设股;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大姚县政务中心一号局级办公楼4楼;邮政编码:675400;5.邮件咨询:电子邮箱:cxdyj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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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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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投诉: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三楼政务服务管理股;2.电话投诉:政府热线0878-12345;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0878-6013277;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0878-6221986;大姚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8-6222851;3.网上投诉: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云南政务服务网);4.信件投诉:收件人:大姚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县政务中心主楼613室,邮政编码:675400;5.邮件投诉:电子邮箱:dyxzgjzw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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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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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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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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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C02窗口;
交通方式:可自行驾车或乘出租车到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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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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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118037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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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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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23260151756044453011803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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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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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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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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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本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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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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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毗邻县间和县内的客运经营许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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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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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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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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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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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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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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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送驻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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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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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一窗分类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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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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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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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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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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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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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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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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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投资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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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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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工程建设项目
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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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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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由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附件2第3项:省际、市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省际、市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至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三、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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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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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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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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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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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的客车,其类型等级应当达到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其中高级客车30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15辆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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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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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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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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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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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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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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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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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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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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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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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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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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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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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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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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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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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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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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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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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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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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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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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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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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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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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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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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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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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流程
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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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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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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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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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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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州(市)级或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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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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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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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 受 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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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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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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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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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进行书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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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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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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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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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经营主体、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等许可事项,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告知被许可人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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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制作行政许可证件(含电子证照);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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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窗口领取、邮寄送达或网络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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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批结果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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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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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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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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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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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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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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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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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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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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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八、扩展服务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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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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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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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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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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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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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上一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办事指南 |
下一条:道路运输证配发(道路旅客运输)办事指南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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