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大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大财农〔2025〕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915.825万元,用于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按照《大姚县财政局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大姚县第三轮(2021—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财农〔2021〕99号)有关要求,为确保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顺利实施,现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915.825万元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资金兑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计划及补助标准。依据《大姚县财政局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大姚县第三轮(2021—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大财农〔2021〕99号)中明确的实施面积,全县共有可利用草原面积291.01万亩(其中:禁牧草原面积37.66万亩、草畜平衡面积253.35万亩),2025年,继续按照各乡镇可利用草原面积以及补助标准(禁牧补贴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测算下达资金计划(附件1),补贴实行直补到户;按照惠民惠农“一卡通”要求,补助资金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补贴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
二、补助程序。一是信息核实。各乡镇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发放管理试行办法》,组织核实补贴农户(不能为财政供养人员)、补贴草原面积、农户编号、身份证号码、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所有信息为同一人)。受补贴农户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核实确认无误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对象姓名、补助草原面积、补助金额、县级及乡镇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时间15天。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及时完善大姚县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补助资金发放审批表(附件2)、大姚县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结余资金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将审批表于2025年5月28日前及时上报县畜牧兽医股;二是“一卡通”兑付流程。各乡镇务必于2025年5月30前将审核确认无误的补贴数据(与审批表数据一致)导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简称外网平台),并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对补贴对象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进行校验。校验初审通过后,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成资金支付申请和国库集中支付凭证,补贴资金发放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办理,由县农业农村局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及支付明细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各乡镇安排专人对2025年度享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农牧户信息进行核实,对因分户、死亡等造成的牧户信息变更要及时修改更新,并由村委会出具说明盖章后上传至系统,确保农牧户基础信息无差错,并于2025年8月30日前将牧户信息录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中农牧户信息与资金兑付的农牧户信息务必一致,确保资金发放准确、无误。
四、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资金兑付准确率。请各乡镇严格按照《大姚县第三轮(2022—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202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让农牧民完整准确地了解补贴政策,按照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未兑付的和兑付错误的请及时查清原因,妥善处理好各农户的诉求。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将在补贴资金兑付期间定期督促适时通报补贴资金信息核实和录入进度。
已是首条 |
下一条:大姚县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畜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