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字〔2019〕13号
李梅桂代表:
你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请求督促蚕茧公司尽快支付蚕茧收购费”(第70号),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晚秋茧收购,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未付款打白条问题已引起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 2018年12月29日,县人民政府汪常务副县长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该事宜。县农业局根据县人民政府汪常务的指示,对云南新丝路公司2018年晚秋茧收购“打白条”差欠蚕农茧款一事深入金碧、石羊、新街三乡镇及大姚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进行摸底调查,公司尚欠晚秋茧款属实,全县涉及蚕农969户,未付茧款3713417.8 元。
未付款原因是公司出售晚秋季茧款已全部存入大姚县信用联社,因江苏如皋新丝路茧丝绸总公司资金链断裂,资产查封,波及云南新丝路公司,公司帐户也被大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州中院冻结,至今六个多月。
县人民政府高度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已责成云南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要诚实守信,珍惜信誉,高度认识向蚕农“打白条”的利害关系,积极筹措资金兑现给蚕农,确保企业的信誉度。同时,政府正在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挽回蚕农的损失。
十分感谢你对蚕桑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大姚县农业农村的发展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13日
上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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