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字〔2019〕4号
李家红代表:
你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机耕路及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第75号),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长期以来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近年来,农业部门实施的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不多,只实施了石羊镇清河村委会、金碧镇凉桥村委会、龙街镇鼠街村委会等3个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2017年,通过县财政扶贫贷款实施了节水灌溉项目,其中有石羊镇的叭腊么、黎武被实施。但该项目由于需要受益者(受益企业)自筹30%—40%的资金,项目实施难度大,所以没有安排大中村委会实施该项目。虽然如此,大中村委会还是得到了各级各部门在项目上的支持,据我们了解,近年来,财政部门的农业开发项目,水务部门的河道治理项目的实施,给大中村委会解决了部分水利设施和机耕路问题,但还是满足不了生产要求,这个问题我们将引起高度重视。
李家红代表,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发改部门的项目立项审批、国土部门的农田建设、水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等职能职责统一划转到农业农村局,实现了项目从规划立项到项目实施的一条龙管理。我们相信,有了这些有利条件,你所提的问题我们会高度重视,根据项目要求进行统一规划,逐步解决农田建设中机耕路不配套和水利设施不完善问题。
十分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为大姚县农业农村的发展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8日
上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9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